张鲁在汉中统治了二十五年,其政权的性质被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定性为“政教合一”,这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是十分特别的。
张鲁政权是乱世的产物之一。张陵创立的“五斗米教”至张鲁时,势力已非常强大,其头人已混入了上流社会。“张鲁母以鬼道,又有少容,常往来焉家,故焉遣鲁为督义司马,住汉中,断绝谷阁,杀害汉使。”可以看出,刘焉对“五斗米教”实行了怀柔政策,并对其进行了利用。此时“五斗米教”的性质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,被刘焉吸纳为试图割据益州的政权组成部分。“五斗米教”从民间传教结社的非法性变得合法了起来,但是,虽被刘焉承认其合法存在,却受到了控制与限制。刘焉去世后,刘璋继位,“而张鲁稍骄恣,不承顺璋,璋杀鲁母及弟,遂为仇敌。”
汉中本是张修的传教势力范围,其一套教案,或曰统治教徒的框架已基本成熟,在裴松之注引的《典略》中有阐述。而刘焉派张鲁与张修共同杀害朝廷命官夺取汉中后,张鲁又杀掉了张修。裴注引《典略》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:“臣松之以为张修应是张衡,非《典略》之失,则传写之误。”若裴松之看法正确,则有张鲁杀父夺权,丧失人性之行径;若杀之为张修,则有排除异己抢夺教主地位之嫌疑。由此看来,教内的争权夺利的斗争也是极其暴虐和残酷的。
张鲁初控汉中时,正是董卓之乱时,而其“断绝谷阁,杀害汉使”的行为,一方面为刘焉搞独立王国挡了一箭,一方面也使汉朝廷感觉头痛而无可奈何,“遂宠鲁为镇民中郎将,领汉宁太守,通贡献而已。”注意,这个“宠”字有含义,这是朝廷没有办法的办法,是法外加恩,也是临时的。因为这种“政教合一”的割据政权在正常的情况下是决不允许存在的。这就是说,张鲁此时也成了朝廷命官,地位进一步被提高。于是张鲁“因其信行修业,遂增饰之。”这样,“五斗米教”从传教结社到被刘焉默许并利用,再到朝廷的认可,由非法转入合法,地下转入公开,教徒则强制扩展为全民了。
张鲁被朝廷“宠”为汉宁太守后,就具有了双重身份,既是教主,又是朝廷命官。在朝廷命官身符的遮护下,“五斗米教”则在其治下具有了强制力,“流移寄在其地者,不敢不奉⒁”,在“政”与“教”的双重统治之下的汉中民、夷便受到了政治、经济、思想、文化等多方面的控制。信教者,为甘愿,不信教者为被迫。当时张鲁增饰的一些宽宥的惠民政策虽为汉中招来了一些流民,但也与其统治益处多多。
至于说到“不置长吏”的问题,也是可以探讨的。所谓“不置长吏”讲的是不置朝廷已成定制的官员名谓,而不是不置官吏,这个问题往往被人忽视,甚至于产生误解。首先,是自身及重要人物的职称为朝廷任命,张鲁等既然接受,又与朝廷通贡献,这就认可了自身及少数人为朝廷命官。其次,以教统治其民,设“鬼卒―祭酒―治头大祭酒-师君”,这是其教的一套官制,虽然它与政府官员的称呼不一致,而管理民政事务的实质却是相同的。另外如“功曹”这样的官衔,是政府职位,与“教”职无关。军队中的将军及编制官员也不在教职范畴。政有政官,教有教官,政官与教官的结合构成一套新的官吏制度,这种“政教合一”的官制特点体现了张鲁政权的管理模式。这种管理模式的出现,与东汉末年的分崩离析与此教传播的地域是不可分割的,有其两面性因素,它既不能脱离与朝廷的联系,又要对其辖区实行教的管理,而“教”又支撑着“政”的运转,以“教”的手段达到为“政”服务的目的,其效果在曹操征降张鲁后得到了重要体现:张鲁政权的上层人物受到加官进爵而解散了组织机构,教徒教民被迁徙,府库珍宝充了军实。至此,“政权合一”的政权被瓦解,“五斗米教”没有了传播和供奉的土壤条件,便消声敛迹了。至于后来在江西龙虎山传承的“五斗米教”或曰“正一道”,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道教分支,它与张鲁时的“五斗米教”有着一定的联系,但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别。
张鲁政权在施政方面,除了含惠民、便民等百姓认为实惠的东西与迷信、巫术、符咒等拑制人民思想的反科学内容外,其经济政策也是不容忽略的重要内容。张鲁政权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维系生命的粮食,具体为“米。”“五斗米”最初为入教、信教者的献纳,后为张鲁政权的税制。有人对“五斗米”进行了量的换算,认为这种收“五斗米”的赋税是很轻的,笔者不尽赞同这一观点。
汉中虽然是一稻米产区,但在东汉时,汉中的政区辖现在的汉中,安康及湖北的房县、竹山等地区,山多、川少,水利设施不很发达,稻米产区规模不大,产量不高,病虫害防治与耕作的科技含量有限。东汉末年土地兼并严重,良田好地多集中于少数大户手中,自耕农所占田亩有限,山区农民以米为贵,贫困的人要用许多其他产品来交换大米入税,米的身价自然高涨,若遇荒年,米价更高。
东汉汉中有“户五万七千三百四十四,口二十六万七千四百二⒂”张鲁政权在汉中中后期,“户出十万”,也就是户数增长了一倍,主要是曹操与马超战争时从关西流落而来的。户籍遽增,户赋、税收自然迅猛增长。
但如若以“五斗米”为年税来维系张鲁政权的民政、军政、教政的运转,那是远远不够的,更何况张鲁设置的义舍,如政府设置的驿、亭的巨大耗费一样,要建设和维系运转,没有相当的经费是不可能的。举个例子:曹操征张鲁动用了十万大军,若按“五斗米”为一个人五天的食量算,按(十万、不按五万余算)户征缴年税“五斗米”,曹军五日食完年税,按口征缴年税,曹军半月或不足一月食完年税。按口纳米,则税率极高。按户纳税,曹军应在百日内吃完张鲁25的年所收米税,曹军在汉中半年,按180日计,后80日吃什么?“空出有余资”又作何讲?似此,张鲁政权何能运转?
215年,曹操征汉中,打开宝货仓库,则喜出望外。降张鲁后,嘉奖并慰喻张鲁。曹操215年7月到汉中,12月撤离,时间是六个月,人马是十万,这样量大的军队,这样长期的山区征战,其粮草耗费和军费支出是可想而知的。侍中王餐随曹军亲历了汉中一行,见证了曹军在汉中得到食物及财物的一幕,并欣然赋五言诗一首,其中曰:“陈赏越山嶽(指汉中),酒内渝川坻,军中多饶饫,人马皆溢肥,徒行兼乘还,空出有余资⒄。”区区汉中,竞有如此藏量!
可以想见,张鲁在汉中的资产是多么的庞大,这庞大的资产如若没有重税盘剥是很难聚集的。《典略》曰:“……使病者家出五斗米以为常……实无益于治病,但为淫妄,然小人昏愚,竟共事之”。这里面的“使……为常”与“竟共事之”,表明两个意图:一、被迫为“常”出,二、信仰使其主动出之,即“竟共出之。”这就是说,出五斗米,不是年赋,而是日常行为,大烦小事,设道场,皆出米五斗,这种以“五斗米”为赋敛的“道教”,与道家思想是大相径廷的。
故此,张鲁政权的性质被认定为“政教合一”,“政”与“教”有很密切的关系,这种关系存在隶属性,也就是谁为谁服务的问题,很显然,“教”服务于“政”,而“教”又是张鲁政权的支撑,“政”与“教”是不可分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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